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同性恋网站 (包括怀化市水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各类招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同性恋网站 章程》相关规定,结合集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对象为集团及其下属的全资及控股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
1.工程建设以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货物、服务。工程建设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2.非工程类生产经营性所需物资、服务的招标,其中物资类招标分为集中招标和零星招标。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招标包括招标方式和非招标方式。招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非招标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以下统称比选)、公开询价、邀请询价(以下统
称询价)、单一来源采购。
第五条集团及其下属的全资及控股公司在招标过程中,根据各公司的类别、业务重要程度及自身管理成熟度不同,进行差异化赋权。
第六条为提升决策效率,确保招标工作顺利推进,涉及初审、审核、审批的主体原则上应于收到审查事项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审核和审批。涉及重大、复杂事项的,经集团分管领导同意可延长至五个工作日。
第七条招标代理机构的选取:
1.公开招标限额标准及以上的项目,由集团工程技术部从符合资质要求的代理机构中至少推荐三家(备忘录),通过摇号方式随机确定一家代理机构承担该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摇号选取过程由集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并形成书面记录存档备查。
2.公开招标限额以下的项目,由集团工程技术部从符合资质要求的代理机构中推荐一家代理机构承担该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第八条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严格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要求,招标人(负责招标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招标过程和招标结果承担主体责任。
第九条严格执行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规定。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形外,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实现全流程可追
溯、可核查。特殊情形须经集团集体研究确认并书面记录。
积极对接怀化市“机器管招投标”系统,凡纳入机器管招投标系统管理的项目,应按系统要求完成招标计划公示、招标文件编制与备案、开标评标、中标通知书赋码、合同签订及上传备案等全流程操作。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应确保系统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第二章 领导班子及部室职责
第十条领导班子的主要职责
集团党委为集团范围内重大招标工作的前置研究机构,负责研究招标方面有关制度等重大事项。
招标项目实施决策由集团集体研究决定,具体按以下情形区分:
1.需经党委会前置研究的事项:招标管理制度的制定与修订、以及其他按规定须报党委会研究的重大事项。
2.需经总经理办公会决定的事项:超出本办法规定的采购方式或审批权限、需集体研究确定的特殊情形。
3.按审批权限直接审批的事项:项目取得发改立项批复或相关部门备案后,后续的招标申请、招标文件、招标结果等审批事项,由董事长、总经理、分管领导根据本办法规定的招标类别和金额大小,在各自职责权限范围内直接审批,无需另行上会。
第十一条申请单位(具有招标需求的集团各部室及全资、控股公司,以下统称为申请单位)主要职责:
1.负责编写招标方案,提出招标需求、技术标准要求,填报相关申报表,并按要求提供项目启动的依据。
2.负责提交预算评审报告书、含工程量清单(EPC项目提供经评审的概算报告)、招标控制价及说明,招标工程量清单及重点评审项、报价清单及费用计算依据(服务类项目)、招标所需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图纸(EPC项目提供经评审的初步设计图)以及与当次招标定价相关的其他资料,在项目招投标全部工作完成前,对上述资料负保密责任。
3.协助工程技术部、资产运营公司、代理机构编写招标/比选/询价文件,并对合同涉及的商业风险承担责任。
4.负责自行招标权限范围内招标工作的实施。
5.跟进和落实合同的签署和履行。
6.接受监督部门的监督,负责或配合做好招标过程中质疑、投诉事项的处理。
7.服务类合同由申请单位与中标方签署,物资类目录内和目录外限额以上合同由资产运营公司与中标方签署。
8.对设备、材料等所提出的技术参数、规格要求的合规性、公正性负责,不得设置指向特定供应商或品牌的排他性条款。
9.集团公司指定子公司或工作专班等作为业主实施的项目,由子公司或工作专班等为申请单位,按本办法履行申请单位职责。
第十二条工程技术部主要职责:
1.项目取得立项批复后,按规定对招标计划进行挂网公示。
2.负责组织实施集团限额以上的招标工作。
3.招标、比选(货物类比选除外):
3.1 对招标/比选申请进行条件审查。
3.2 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选取代理机构。
3.3 指导代理机构编写招标/比选文件,并对文件的技术要求、合同内容进行审查。
3.4 组织申请单位、代理机构及集团相关部室对招标/比选文件进行审查。
3.5 指导、协助代理机构发布招标/比选公告,开展相关工作。
3.6 处理招标/比选过程中发生的质疑、投诉事项,并负责中标/成交公示工作。
3.7 对招标/比选文件的澄清、质疑回复、投诉处理、更正发起审批,并按审批意见实施。
4.询价项目(货物类询价除外):
4.1 对询价类招标活动进行审查。
4.2 审查申请单位制定的询价文件。
5.对子公司、集团部室自行实施的招标活动进行事前、事中指导,事后检查。
6.负责集团限额以上招标的档案管理。
7.组织集团及子公司招标人员培训。
8.对各部室、子公司自行招标进行指导、监督。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招标和非招标有关的法律法规,检查子公司招标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9.定期汇总招标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同性恋网站 资产运营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运营公司)主要职责:
1.负责实施200万元(不含)以下20万元(含)以上工程类货物的招标;组织申请单位及集团相关部室进行比选或询价,确定供应商。比选要求与工程施工、服务类招标一致,资产运营公司在此类招标中的职责与工程技术部一致。
2.负责组织实施《集中招标目录》内及零星招标限额以上的物资招标。
3.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第十四条财务管理部主要职责:
对招标文件及相关合同中有关财务、税务及支付条款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五条审计法务部主要职责:
1.负责对招标、比选、询价所涉及合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
2.对招标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
3.对招标项目进行抽查审计。
第十六条纪检监察室主要职责:
依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对各类招标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受理招标活动中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并组织调查处理。
第三章 招标方式
第一节 公开招标
第十七条公开招标的限额标准:
工程项目及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金额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公开
招标:
1.施工(工程类)单项估算价大于等于400万元人民币。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估算价大于等于200万元人民币。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估算价大于等于100万元人民币。
4.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公开招标。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必须公开招标。
第十八条公开招标发起审批程序:
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审批流程主要如下:
1.申请单位发起招标申请。
2.申请单位在招标申请表通过工程技术部初审后,再提交本单位的集团分管领导审核。
3.申请单位集团分管领导审核后,由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完成审批后,申请单位和工程技术部按要求进行招标。
第十九条公开招标实施程序:
1.工程技术部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选取招标代理机构。
2.代理机构按照工程技术部的要求起草招标文件。
3.工程技术部组织代理机构、申请单位、财务管理部、审
计法务部、纪检监察室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邀请相关部室共同参与。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法招标,在招标文件进行审查时,由参会人员共同确定。
4.审批发布招标文件。工程技术部与申请单位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确认后,报集团公司分管工程技术部领导、分管申请单位领导、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后,报招标监督部门(如需)审核发布。
第二十条招标结果审批:
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1.非评定分离项目: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的,由工程技术部报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签发中标通知书。
2.评定分离项目:由工程技术部组建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单位,定标工作完成后3日内发布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后续审批流程同上。
第二十一条招标结果确认后,申请单位按合同审批流程完成内部审批后,与中标方签订合同,不得擅自对审查挂网合同进行修改。对于纳入机器管招投标系统管理的项目,中标人收到未赋码中标通知书后,应在30个日历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并将合同上传至机器管招投标系统备案。
第二节 邀请招标
第二十二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应当招标的工程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1.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
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3.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未达到公开招标限额但公司集体研究(总经理办公会)决定进行邀请招标的。
第二十三条邀请招标的申请单位会同工程技术部在发出邀请前进行资格审查,确保邀请对象符合条件。
第三节 评标委员会
第二十四条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1.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根据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2.非公开招标项目如需专家评标的,应从代理机构的专家库中随机抽选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人数不少于三人单数),并在代理机构提供的场地进行开标、评标。抽选专家时,应由项目申请单位、集团工程技术部、纪检监察室共同参与监督抽选过程,确保公平公正。
第四章 非招标方式(工程类)
第二十五条非招标方式中,工程施工、服务类的比选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实施,物资类比选由资产运营公司负责实施,申请单位协助。自行招标权限属于子公司的由子公司自行审批和实施;属于部室的,由申请单位负责实施,工程技术部、资产运营公司进行指导检查。
第二十六条工程非招标方式的审批和实施权限如下表
|
招标类别 |
招标主体 |
比选(集团审批,工程技术部实施) |
自行招标(申请单位审批、实施) |
|
施工 |
集团各部室、运营型子公司 |
50≤A<400 |
A<50 |
|
施工 |
战略控制型子公司 |
100≤A<400 |
A<100 |
|
施工 |
战略设计型子公司 |
100≤A<400 |
A<100 |
|
服务 |
集团各部室、运营型子公司 |
20≤A<100 |
A<20 |
|
服务 |
战略控制型子公司 |
30≤A<100 |
A<30 |
|
服务 |
战略设计型子公司 |
50≤A<100 |
A<50 |
|
货物 |
集团各部室、各子公司 |
50≤A<200(集团审批,资产运营公司实施) |
A<50 |
注:
1.A为工程类预计金额,单位为万元。
2.工程施工及服务中比选由集团工程技术部组织实施;工程货物招标中比选由资产运营公司组织实施。
3.自行招标模式下可以采用邀请询价(不少于3家企业参与)或直接委托确定供应商。
4.服务类招标,涉及公司秘密的,经集团审批后,可调整招标方式,根据规定要进市政府中介超市的,按规定执行。
5.子公司分类如下:
5.1 运营型子公司:同性恋网站 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同性恋网站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同性恋网站 资产运营置业有限公司、湖南玖华检测有限公司等。
5.2 战略控制型子公司:怀化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怀化市天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怀化湘源电力有限公司等。
5.3 战略设计型子公司:湖南合源水务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市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怀化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
第二十七条非招标方式的发起审批程序:
1.比选的审批程序:
1.1 申请单位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子公司先行履行内部审批流程),报工程技术部会签,报分管申请部室集团领导审批。
1.2 工程技术部/资产运营公司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选
取代理机构。
1.3 申请单位、工程技术部/资产运营公司会同代理机构编制比选文件。
1.4 工程技术部/资产运营公司组织申请单位、代理机构、审计法务部、财务管理部、纪检监察室对比选文件进行审查,比选文件经申请单位分管领导、工程技术部分管领导、集团总经理审批后挂网。
1.5 工程技术部/资产运营公司牵头组织申请单位实施
比选活动,成交通知书由工程技术部或申请单位报集团分管申请单位、工程技术部的领导和总经理审批。
1.6 工程技术部/资产运营公司在比选开标前,将开标、评标的时间、地点报集团纪检监察室。
2.自行招标的审批程序:
2.1 子公司制定本公司的招标管理制度,明确相关招标方式的限额及审批权限,按制度执行权限内的招标。
2.2 集团各部室自行招标范围内的招标,由申请部室发起,经分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后,由申请部室实施。
第二十八条非招标方式的组织及要求:
1.比选项目由集团公司工程技术部/资产运营公司牵头组织,申请单位配合协助,按照本办法规定流程实施。
2.询价项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2.1 公开询价公告需在集团公司官网公布不少于3个日
历日,邀请询价应当不少于3个日历日向询价对象发出邀请文件。
2.2 提交响应文件的投标单位少于3家的不得开标。
2.3 审查响应文件时,从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投标单位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名,并当场确定中标结果。
3.自行招标项目由各子公司按本公司制度确定的招标方式和程序执行,工程技术部/资产运营公司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第二十九条非法定必须招标且涉及下列情形之一的工程项目,经集团公司领导审批后,可直接委托或选聘供应商:
1.涉及规划、林业、国土、造价等专业性强的业务,可直接委托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
2.经市政府或集团确认的抢险工程项目。
3.需提请集团党委会或总经理办公会集体研究认定的其他特殊项目。
4.在满足相应资质要求的情况下,原则上应直接委托给集团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实施。
第五章 非招标方式(非工程类服务)
第三十条非工程类服务招标的发起审批程序、实施程序、结果确认程序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工程类服务招标流程实施,自主招标、比选均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实施。具体限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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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类别 |
自主招标(集团审批,工程技术部实施) |
比选(集团审批,工程技术部实施) |
自行招标(申请单位实施) |
|
集团各部室 |
A≥100 |
30≤A<100 |
A<30 |
|
各子公司 |
A≥40 |
— |
A<40 |
注:A为预计金额,单位为万元。
第三十一条达到自主招标金额的非工程服务招标根据实际需要,总经理办公会可决定采取其他招标方式。
第三十二条各子公司按本公司的制度,自行组织限额内所需的非工程类服务招标,工程技术部进行事前指导、事后检查。集团部室自行招标的服务,由申请部室发起,经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后实施,工程技术部事后进行检查。
第六章 非招标方式(非工程类物资)
第一节 物资集中招标
第三十三条非工程类物资招标分为集中招标与零星招标两类。集团授权资产运营公司负责物资集中招标,纳入集中招标目录(见附件1)的物资,原则上由资产运营公司集中招标,各部室、各子公司不得自行招标。
第三十四条集中招标的方式和审批流程:
1.集中招标目录内的物资,由申请单位提出具体招标需求后,资产运营公司根据招标金额和实际情况,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比选程序组织实施,确定供应商。
2.集中招标目录内物资的单次招标金额达到公开招标限
额的,按公开招标程序执行。
3.资产运营公司应根据市场价格波动和供应商履约情况,合理确定招标周期和频次,确保招标效率和成本最优。
第二节 零星招标
第三十五条未纳入集中招标目录的非工程类生产性、经营性设备,单件金额10万元(含)以上、批次年度需求金额50万元(含)以上的适用零星招标,零星招标由需求单位与资产运营公司共同组织。
第三十六条零星招标的方式和审批流程:
1.招标方案由需求单位编制,由资产运营公司负责审批。
2.需求单位与资产运营公司共同择优确定供应商。
3.办公用品由各部室各子公司自行招标,集团本部的由综合管理部(办公室)统一招标或指定供应商。
第七章 应急抢险招标
第三十七条因自然灾害、管网故障、生产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引起的临时抢险排险、修复加固工程,以及紧急生产和抢修过程中临时所需的管道、阀门、水表、设备等物料的招标,应急抢险责任主体单位可立即组织处置,并将处置方案、委托方式、估算金额等报集团分管领导、总经理同意后实施。
第三十八条应急抢险责任主体单位应在抢险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形成书面材料(含口头汇报后补充的书面材料)上报集团总经理,报告内容应说明险情原因、处置措施及预估费用等,总经理审批后由相关部室配合完善合同签订、款项支付等程序。同时应补办完整的招标审批手续,相关资料归档备查。
第三十九条对紧急生产和抢修过程中临时所需的管道、阀门、水表、设备等物料的招标,原则上向历史合作良好或市场信誉优良的供应商招标,可在长期供货协议基础上增加数量。如无法及时获得所需型号配件,抢修小组可以自行按需招标。
第四十条应急抢险招标的物料未使用完的,应当与供应商协商退货,不能退货的,应由使用单位进行清点造册,并在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验收入库。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公司招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本办法之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公司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干预招标工作的正常进行,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得采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十三条开标前投标文件严禁启封,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交付时要逐一登记,工程技术部/资产运营公司负责保管投标文件/报价文件。
第四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招标过程中出现违规、违法情况,应立即向政府监督机构或集团纪检监察室报告,核查属实的依法予以惩处。对造成损失的,对损失进
行确认并追责问责。
第四十五条公司对招标事项进行监督管理,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1.纪检监察室对招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对招标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可依纪依法依规要求相关人员汇报、说明有关情况。
2.审计法务部可以对招标活动进行定期审计或抽查审计。
3.集团公司可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招标活动进行审计。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第四十六条各部室及各子公司应于每年1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招标情况汇总上报集团工程技术部/资产运营公司。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涉及违纪违规的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等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集团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应当依据本制
度制定本单位招标管理办法,并报集团公司工程技术部备案。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工程技术部负责解释、修改。本办法生效前已启动的招标项目,按原规定执行。公司原《工程采购管理办法》《非工程类服务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招标代理机构遴选管理办法》同步废止。
附件1:集中招标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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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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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管材类 |
PE管、PVC管、PPR管、钢塑复合管、不锈钢管、球墨铸铁管、钢管、镀锌管(包含所有管件)及相关辅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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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水表类 |
LORA超声波远传水表、NB超声波无线远传水表、超声波有线阀控水表、集中器、光电直读水表、机械水表、电磁水表等,及相关辅材 |
|
3 |
阀门类 |
闸阀、蝶阀、加密阀、排气阀、减压阀、止回阀等,及相关辅材 |
|
4 |
净水(化学)药剂类 |
工业级固体PAC、液体PAC、PAM阳离子、PAM阴离子、液体复合碳源、乙酸钠、液体次氯酸钠、柠檬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钙、尿素、聚合氯化铝等 |
|
5 |
空调 |
仅限集团与格力空调合作期间,合作期满后不再集中招标 |
|
6 |
泵房类 |
二次加压设备 |
注:集中招标目录原则上一年调整一次,由资产运营公司向集团工程技术部进行备案。
附件2:招标相关表单
招标申请审批表(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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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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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
□工程类 □非工程服务类 □非工程物资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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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需求 情况介绍 |
申请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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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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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形式建议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邀请询价 □单一来源 □自行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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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部/资产运营公司 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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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 分管领导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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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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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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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审批表(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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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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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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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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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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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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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 意 见 |
控制价: 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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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部/资产运营公司 意 见 |
复核意见(征求其他部室意见后): 工程技术部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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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部/资产运营公司 分管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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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 分管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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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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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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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结果审查表(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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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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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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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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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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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 意 见 |
中标价格: 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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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部/资产运营公司 意 见 |
意见: 工程技术部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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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 分管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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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部/资产运营公司 分管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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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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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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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招标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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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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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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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事项说明 |
经办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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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部门意见 |
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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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部门分管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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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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